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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税务局公布三起偷税案件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大连永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偷税案件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大连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案件。

经查,该单位在没有发生真实业务交易的情况下,通过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并列支成本,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共计1,294.75万元。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其追缴税费款共计1,294.75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常态化依法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国家税收秩序与社会公平,持续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助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黑中介”参与虚开发票案件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利用大数据精准分析,依法查处“黑中介”宫某帮助他人注册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

经查,宫某在外地人员王某、郑某的授意下,在大连庄河市某镇先后代办注册了大连某轴承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山东某轴承有限公司)等53家空壳公司,协助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涉及税款金额合计8.70亿元。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发布,国务院令第709号修改)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已对53家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处以罚款。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19日作出刑事判决,“黑中介”宫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常态化开展规范管理工作,严肃查处涉税中介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国家税收秩序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大连普湾新区富顺加油站偷税案件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大连某加油站偷税案件。

经查,该加油站通过第三方收款平台的个人账户收取加油款,未如实申报纳税,存在隐匿收入的行为,少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税费共计138.30万元。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其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30.33万元。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后续将持续加强对成品油行业的税收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账外经营、隐匿收入等偷逃税行为,坚决维护国家税收征管秩序和税法权威,为成品油行业营造公平、规范、有序的税收营商环境,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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