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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身份被识破虚开发票终被查——揭秘陕西宝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涉税中介陕西宝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
经查,2023年至2024年,宝成公司在被代理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被代理公司身份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7份,涉及金额107万元。2025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定性为虚开,并以涉嫌虚开发票罪移送公安机关。主管税务部门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规定,将陕西宝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凭空”出现的发票
前期,陕西某工贸公司接到税务部门提醒,其2024年度有6000余元税款未缴纳。公司负责人十分不解,因其2023年3月发生意外后,公司一直未经营,怎么会欠缴税款?
为弄清原因,公司财务人员前往税务部门核实情况,得知公司在2023年8月至2024年10月确实对外开具了27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涉及金额达107万元。然而,公司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对发票上的购买方完全没有印象,双方既未发生过实际业务,也没有任何资金往来。这些发票为何会“凭空出现”?面对这一异常情况,该公司随即向税务部门进行了举报。
被“冒用”的身份
接到举报后,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税务局稽查局立即展开调查。检查人员首先针对可疑发票的来源和真实性进行核查,确认27份增值税普通发票确实是以该工贸公司名义开具的。
检查人员循着这条线索,前往受票方进行核实。受票方为铜川市内4家公司,发票内容均为“运费”。在对受票方负责人询问时,对方均无法提供书面合同、付款凭证,承运信息等相关资料。一边是开票方对业务毫不知情,另一边是受票方无法证明业务的真实性,这一情况显然不合常理。
为查清真相,检查人员进一步梳理了整个开票流程,最终将疑点锁定在宝成公司。宝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企业代理记账服务的公司,是举报人的财务代理公司。检查人员依法对宝成公司法定代表人杜红军进行询问,在向其阐明相关法律规定、政策以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后,杜红军最终承认,他是为了帮助朋友,在未告知被代理公司的情况下,擅自冒用其身份为铜川4家公司开具了27份增值税普通发票。
终难逃避的惩罚
至此凭空出现的发票终于找到了来源。经查,检查期内,宝成公司冒用被代理公司身份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共计27份,涉及金额107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将宝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定性为虚开,并以涉嫌虚开发票罪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对下游接受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4户企业依法进行立案检查。主管税务部门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规定,将陕西宝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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