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官宣!第五大税种要来了!
近期,财政部首次提出做好【地方附加税法】的制定工作,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第五大税种即将落地。
需要明确的是,这并非新增税负,而是将现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这 “一税两费” 进行合并,统一命名为:【地方附加税】。
事实上,🔍官方在二十届三中全会早已明确:研究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并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合并后,地方附加税将成为仅次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之后的全国第五大税种,万亿级规模。
值得注意的是:
税种合并后,相关税费支配权仍归地方自主支配;改革坚持税负总体平移原则,现阶段维持现行征收标准不变,未来立法后地方可在国家规定幅度内自主确定税率;该税种专门用于弥补地方财政缺口。
此次税费整合立法,不仅便于企业核算税费、降低办税成本,还能进一步充实地方财力,同时简化征管流程,让税费征管更规范、更透明。
现行 “一税两费” 具体征收比例如下(均以企业实缴增值税与消费税合计金额为计税基数):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分地区执行)
城市主城区:7%
县城、建制镇:5%
其他地区(非市区、非城镇):1%
二、教育费附加(全国统一标准):3%
三、地方教育附加(全国统一标准):2%
四、合计征收比例(全额税费)
城市主城区:7%+3%+2%=12%
县城、建制镇:5%+3%+2%=10%
其他地区:1%+3%+2%=6%
五、现行优惠政策(2023 年 —2027 年底,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3 年 12 号公告)
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附加税可享受全额减半优惠;
减半后对应征收比例分别为6%、5%、3%(全额比例 ×50%)。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