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值税法:出租房屋收取水电费如何开票,适用什么税率
首先,我们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相关条款: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发生两项以上应税交易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 那么,对于房屋出租来讲,水电费如何开票、计税呢?需要区分三种情形: 一、出租方无需计税 这通常适用于两种情形: (一)承租方直接交费。 比如承租方通过扫码等方式,直接向供电、供水企业缴纳水电费。这种情形下,水电费与出租方无关。 (二)出租方代收。 即出租方代收水电费,而相关发票仍由供电、供水企业直接向承租方开具。如此,则出租方通过往来科目(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过渡一下即可,无需计提增值税。 二、出租方单独计税 即符合增值税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形。如果合同约定,水电费与租金分开,单独计费,则出租方应当对于所收水电费单独开票、计税,自来水适用9%税率,电费适用13%税率。 三、出租方一并计税 这是指增值税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了。如果合同只是约定一个租金金额,其他费用(比如水电费)打包在内,不另行计算、收取。这种情形,一并按照租金(9%)税率开票即可。 事实上,这种方式,类似于去饭店吃饭(炒菜需要水电)、去酒店住宿(房间也要用到水电)一样,通常只需要结算饭费、住宿费,而不会单独分出水费、电费,就是这个道理。 另外,对于交易涉及多个税率适用税法问题,“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列举了四种情形,但是并未包含出租房屋;因此对于这个问题,有必要时,也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为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