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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17年法治国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部门:

  现将《江西省国家税务局2017年法治国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3月24日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2017年法治国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加快建设法治国税,根据《“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税总发[2016]169号)、《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意见》(赣发[2014]24号)、《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赣发[2016]20号)和《全省国税系统“十三五”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实施方案》(赣国税发[2016]196号),结合2017年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精神和《2017年全省国税工作要点》(赣国税办发[2017]4号),就2017年法治国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方向,以约束税务机关权力、保护纳税人权利为重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推动税收职能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制度体系更加完备,税收行政行为更加规范,税收法治环境更加优化,促进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加快我省税收现代化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依法履行税收职能

  1.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责任部门: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2.根据税务总局印发的税务系统权责清单范本,全面梳理权责事项,编制公开全省国税机关权责清单和运行流程图,切实提高权力运行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 配合部门:各业务处室)

  3.深化税收征管合作,推行“一窗一人一机一系统”税款合作征收方式、办税无纸化免填单。(责任部门:征管科技处纳税服务处信息中心)

  4.抓好办税便利化改革合作,整合国地税前台办税业务,逐步实现联合办税“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责任部门:征管科技处纳税服务处信息中心)

  5.制定下发《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四个坚决”提升税收收入质量的意见》,构建新型收入管理体系。(责任部门:收入核算处配合部门:相关业务处室)

  6.国家出台税收政策措施后,及时公布具体政策细则和操作规定,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辅导,加强政策落实督查,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见效。(责任部门:办公室及各业务处室)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7.认真贯彻《江西省税收保障条例》,与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共同研究制定具体考核办法,积极推动税收保障工作纳入省政府绩效考核。(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配合部门:办公室)

  8.推动出台《江西省涉税信息目录》,完善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实现对第三方涉税信息的广泛获取和深度利用。(责任部门:征管科技处配合部门:相关业务处室、信息中心)

  9.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合规性评估,确保文件合法、合规、合理,防止部门化倾向和制度性侵权。(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配合部门:相关业务处室)

  10.建立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日常审查机制,及时清理修订操作性差、增加纳税人负担和基层执法风险的规定,防范执法风险、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配合部门:相关业务处室)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根据税务总局安排,选择部分市、县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 配合部门:各业务处室)

  12.联合省地税局修订全省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执行标准。(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配合部门:各业务处室)

  13.建立和实施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配合部门:督察内审处 相关业务处室)

  14.建立和实施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配合部门:征管科技处 稽查局)

  15.认真落实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公安派驻税务部门联络机制。深入推进税务检查“双随机”,确保税收执法公正公平公开。(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稽查局)

  16.持续开展虚开骗税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商贸企业、建筑安装、餐饮业虚开发票等领域的涉税风险,发挥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作用。(责任部门:稽查局)

  17.深化国地税联合稽查,制定省局大案要案管理办法。(责任部门:稽查局)

  18.省、市两级组建风控中心,实行实体化运作,直接承担本级风险应对各项工作。(责任部门:征管科技处配合部门:人事处)

  (四)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19.开展税收执法大督察,促进中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税收政策有效落实。(责任部门:督察内审处 配合部门:相关业务处室)

  20.严格执行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制度。(责任部门:监察室配合部门:稽查局)

  21.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推广应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健全系统内部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内控机制全覆盖。(责任部门:督察内审处)

  22.严格执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发放税务检查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人事处教育处征管科技处稽查局)

  23.全面落实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充分发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作用。(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稽查局 配合部门:省局其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24.认真执行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规定,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应对行政诉讼。(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 配合部门:相关业务处室)

  25.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制度。(责任部门:纳税服务处 配合部门:相关业务处室)

  26.落实“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将江西省国税局门户网站群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责任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业务处室)

  (五)增强税收法治观念

  27.修订印发全省国税系统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及评价标准。实施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和动态管理日常化,选树法治建设示范典型。坚持优中选优、好中选好,向税务总局推荐全国税务系统法治基地候选单位。(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 配合部门:其他省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8.制定全省国税系统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建立以政策法规部门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为制度建设、税收征管、风险防范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 配合部门:办公室 财务处)

  29.协调省司法厅批复设区市国税局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打造一支懂法律、懂税收的公职律师队伍,使其成为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力量。(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

  30.举办1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责任部门:教育处)

  31.实施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高法治工作水平。(责任部门:人事处配合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教育处机关党办)

  32.加大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加强国税干部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增强国税人员法治能力。(责任部门:教育处机关党办)

  3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责任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相关业务处室)

  34.继续推行诚信纳税“红黑榜”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责任部门:纳税服务处稽查局)

  35.建设税收普法示范基地。(责任部门:办公室)

  三、狠抓落实

  (一)强化统筹协调。各级国税机关要切实加强对法治国税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及时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国税建设重点任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谋划,加强组织协调和督查落实,做好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勇于担责、认真履责、主动作为,共同推进法治国税建设工作。

  (二)强化法治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省局加强全省国税系统法律专业人才配置使用意见,推动市、县(区)国税局将法律专业人才优先安排到法制等税收执法岗位工作,强化法制机构人员保障。鼓励国税人员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鼓励法律专业人才参加专业人才库和税务领军人才选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培养锻炼,提高法治队伍素质。

  (三)强化考评督查。各级国税机关要将法治国税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对法治国税建设的推动作用。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措施力、成效好的,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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