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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国家税务局二〇一二年工作要点 》的通知



各辖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区各分局,机关各处室、中心:

  现将《常州市国家税务局二〇一二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常州市国家税务局二〇一二年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国税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主题,坚持抓调控、促发展,抓收入、促增长,抓法治、促规范,抓改革、促提高,抓队伍、促素质,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加快我市经济转型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一、抓调控、促发展,营造更优的税收服务环境

  (一)发挥政策服务功效。加强固定资产抵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以及软件企业等税收优惠的集成运用,大力扶持以“一核八园”、“510”行动计划为代表的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在防范骗税的基础上加快退税进度,积极开展“走出去”企业境外所得税抵免业务培训。继续落实好提高增值税起征点政策,延长对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时限并适当扩大优惠范围的政策。加强政策实施效应分析。继续组织实施“千企百项”活动,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实行定人定点的政策服务,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改进优化纳税服务。建立满足纳税人确定性需求的响应机制,尽可能减少形式主义和纳税人“被服务”现象。结合专业化管理新模式的推行,积极推进办税服务厅职能转型。贯彻落实全省统一的办税服务厅服务规范,组织星级办税厅评选,促进全市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纳税人填报的涉税文书,大力简并和整合纳税人报送的涉税资料,切实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巩固和优化网上办税服务厅、网上申报软件、短信平台的应用,加快自助办税系统的配置,扩大同城办税、联合办税的内容和范围,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的支撑作用。加大税收宣传力度,拓展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覆盖范围,扩大影响力。

  (三)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畅通纳税人维权救济渠道,继续依托“纳税人之家”平台,联合地税、工商联,开展维权服务和政策宣讲活动。建立纳税人投诉的快速处理机制,及时受理、调查和处理纳税服务投诉。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纳税服务质量考评体系,并坚持纳税服务接受纳税人监督、服务效果纳税人评价,迎接总局组织的全国第三次满意度调查。加强信用合作机制建设,联合地税开展2012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不同信用等级企业实行差别化风险管理。联合地税开展对涉税中介机构工作质量的评价和对外发布工作,坚持鼓励引导与规范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发挥涉税中介机构在纳税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二、抓收入、促增长,全面加强税源管理

  (四)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提高组织收入质量。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统筹规划,强化收入动态管理。建立和完善收入质量评价体系,推动组织收入的开展,促进组织收入原则的落实。建立健全税收会计核算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税收会计核算监督在促进征管水平提高、落实税收政策等方面的作用,保证税收资金的安全。

  (五)深化经济税源分析,掌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尽早开展组织收入情况调研,摸清潜在税源,排查重点税源。大力加强税收分析预测,依托辅助应用系统税收分析模块,搭建税收预测模型。分税种、行业、地区进行经济税收分析,尤其是政府关注的主导产业以及新兴产业、重大投资项目、高新技术企业等,为地方党政宏观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针对性的建议。

  (六)强化基础事项管理,提高税种管理水平。全面推广应用普通发票网络开具系统,加强金税各系统管理,充分发挥“以票控税”的作用。充分利用外部信息,强化对应办未办税务登记户的测控工作。坚持企业所得税“24字”工作方针,加强省、市两级526户所得税主税源企业的长效管理,完成全套重组案例编写和大型联锁零售企业政策解剖性调研,开发企业所得税风险识别模块,推广应用房地产管理软件。进一步创新跨国税源管理方式方法,对近三年全市跨国关联交易进行结构性分析,掌握避税规律;以特别纳税调整监控管理的绩效为重点,实现对跨境纳税人的资本流动、商品交易和劳务提供的有效监控,提升跨国税源管理水平。优化出口退税管理流程,加强征退税衔接,特别是针对出口退税强制结汇的取消,研究应对措施,逐步构建融数据分析、监控预警、函调协查有机结合的防范机制。

  三、抓法治、促规范,提高依法治税能力

  (七)规范税收执法。进一步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裁量基准,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抓住税收执法重点环节,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将执法责任制考核全面覆盖到所有基层单位、部门和执法岗位。继续做好《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运维工作,构建人机结合的税收执法责任考核机制,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根据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认真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3月底前将完成市局层面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各辖市(区)国税局在6月底前完成本级规范性文件的清理。

  (八)防控执法风险。按照“还责于纳税人、还责于部门”的要求,积极推行税收执法风险管理。在总结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建立执法风险识别、排查与应对机制,逐步构筑执法风险内控体系。进一步加大执法督察力度,实行点、线、面督察并举,重点突出重大税收执法风险领域,开展出口退税管理、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执行、无过错申辩调整等专项性税收执法督察,并进一步加强查后分析整改,完善执法督察通报及查后跟踪督查制度,逐步实现执法督察重心由查错纠弊向防控风险转变。

  (九)加强依法稽查。以探索构建现代化税收管理机制为契机,进一步发挥稽查在风险应对中的职能作用,实现税务稽查由被动接受型向主动应对型转变。运用信息技术,强化案件跟踪管理,实现稽查管理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继续以“以案说法”巡回课堂为载体,实现税务稽查由事后查处向事前防范的转变。积极探索国地税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的全方位合作,实现稽查联合由虚向实转变。继续按照总局、省局部署做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对案件线索指向较为集中、发案率较高的区域和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整治。

  四、抓改革、促提高,加快税收征管方式转变

  (十)规范征管程序,建立征管核心流程。围绕评价确定纳税申报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一步规范以申报受理、纳税评估、税款追征、税务稽查、法律救济等环节为主的税收征管基本程序。在此基础上,按照征管基本程序与风险管理、情报管理等流程相互衔接、彼此配套的要求,逐步实现税收征管基本程序与风险管理流程的有机融合。

  (十一)厘清职责范围,前移基础事项。将税源基础管理事项逐步前移至办税服务厅,解除管理员与纳税人之间固定的管户关系,基础管理事项采取派工与定岗相结合的方式,对依申请的基础事项实行派工制,对依职权的基础事项采取定岗的管理方式。原基础管理科逐步转型为税源专业化管理机构。

  (十二)发挥比较优势,转变机关职能。辖市(区)以上机关从政策审批管理为重点向面向税源、服务风险管理为重点转变,发挥数据资源丰富和管理幅度大的优势,市局组织统一的风险分析识别团队、风险应对指导团队、情报管理应用团队。风险分析识别团队在整合风险特征库指标的基础上,定期集中组织开展风险识别工作,并按照各个基层单位的承受能力统一下发风险应对任务;风险应对指导团队制定统一的应对操作规程,并对重大复杂事项开展实体应对,为基层应对提供样本,同时组织指导面上应对工作,对应对成果进行考核评价;情报管理应用团队集中从事各类涉税情报的收集整理,建立涉税情报的传递反馈机制,为持续改进风险特征指标库提供资源。辖市(区)局机关按照这一求,统一规划机关职能调整。

  (十三)合理确定重点,实施分类管理。在充分考虑对大企业管理有效性和针对性的基础上,合理调整大企业的选户,实施大企业的集中管理。在管理方式上,坚持纳税人登记、申报、发票、缴税入库级次一律不变的前提下,压缩管理层级,上升管理重心,优化职能配置。大企业的风险分析识别纳入市局统一管理评定。反避税调查等风险应对以及客户服务由各级大企业管理部门承担。其余基层管理分局在协助做好大企业管理相关基础管理事项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中小企业的风险应对工作。进一步加强个体和市场零散税收管理,在委托代征的同时,依法履行好职责。

  五、抓队伍、促素质,继续推进“人才强税”战略

  (十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治税带队能力。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党内生活制度,着力提高领导班子政治思想素质以及服务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理念,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履职能力和领导能力。认真落实班子成员分工定期调整制度。结合新一轮农村副科级分局长竞争上岗,完善多种方式并举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优化基层领导班子结构。强化领导干部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四项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监督。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十五)完善竞争激励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完善非领导职务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实施非领导职务选拔工作。按照“组织推荐与竞争择优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竞争性选拔、考察任用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市局机关、基层单位领导职位空缺时,一般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研究制定从基层遴选干部充实机关的具体办法,形成人才在基层锻炼培养、机关从一线选拔干部的格局,进一步改善机关干部队伍的年龄和专业结构。建立健全一般干部岗位交流轮换制度。着力构建各年龄段干部分层、分类、分途发展的激励机制。

  (十六)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加快专业人才培养。继续深化学习型组织建设,完善以岗位需求为导向的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全员培训体系。继续组织中层领导干部进高校开展专题培训,组织股级干部赴高校进行更新知识和领导管理能力培训。根据省局“百千万”人才培养目标,全面实施我局“528”人才培养五年规划,加快领军人才培养,实施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全面启动一线干部财会知识提升计划。鼓励基层一线干部参加“三师”执业资格和专业等级考试,全面提高基层一线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职业素质、岗位技能和执法能力。

  (十七)弘扬国税先进文化,提升基层建设水平。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建工作“核心、堡垒、先锋”工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三创三先”主题实践活动、办好“国税道德讲堂”、“让思想远行”系列讲座、组织职业道德轮训、评选表彰先进道德典型,加强干部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继续深入开展各类创先争优活动和文明行业创建,力争扩大先进的范围、提升表彰的级次。对照省局五好和谐基层建设达标求,通过抓整改落实、抓特色推进、抓示范引领,深入推进和谐基层建设。

  (十八)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优化政风行风作风。继续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效能,使内控机制建设与各项工作互动并进。严格执行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扎实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防失职渎职、防玩忽职守”专项活动,加强拒腐防变和执法风险教育,明确高压线和禁区,增强干部的自我保护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失职渎职的风险。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和网络监督,建立税收舆情监测、分析与引导机制,把握舆情的主动权。按照省政府纠风办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工作,争创省政风行风建设基层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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