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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国税系统重点工作项目》的通知

各辖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区各税务分局、机关各处室、中心、学会:

《2012年全市国税系统重点工作项目》经“市局项目办”审核,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有关要求一并明确如下:

  一、2012年全市国税系统重点工作项目分二个层面立项,其中:市局机关部门层面立项15个;基层单位层面立项8个。

  二、承担项目的各扎口部门或单位应进一步分解细化和明确具体的实施计划、项目执行人及其职责等内容,定期向“市局项目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及执行情况的自我评估、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市局项目办”负责按期对项目实施进程及成效进行督查,发布督查报告。

  三、年度实施过程,各部门或单位如需要调整年初立项的重点工作项目,应及时向“市局项目办”申请变更,经“市局项目办”同意后,按新立项的项目组织实施。

  四、2012年全市国税系统重点工作项目全部列入市局目标管理考核。“市局项目办”年终将组织对所有项目进行考评,公开评选全市国税系统优秀重点工作项目,报市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后予表彰奖励。

  五、对市局机关部门重点工作项目涉及由基层单位参与项目试点的。项目立项时,项目扎口部门要做好试点单位的公开遴选工作。项目评比时,“市局项目办”将一并对试点成效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列入市局目标管理考核。

  六、凡重点工作项目实施中,需要开发相关应用软件的,由扎口部门负责,严格按照《常州市国家税务局应用软件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报“市局联动办”,实行统一立项开发与管理。

  附件1.2012年常州市国家税务局市局机关部门重点工作项目一览表

  2.2012年常州市国家税务局基层单位重点工作项目一览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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