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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国家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1号公告的规定,以下纳税人已于2014年2月份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现予以公告。

附件:上月认定非正常户清单201403

                                             徐州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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