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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浦口区税务局关于第一税务所等5家派出机构挂牌成立的公告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浦口区税务局派出机构正式挂牌成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立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工作;负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的各类涉税涉费事项的受理和办理;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备案、税收证明开具等;负责发票、税收票证的实物管理;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他事项。机构办公地点为南京市浦口区龙华路17号,邮编211800,电话58195585。

  二、成立第二税务所,负责区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南京市浦口区龙华路13号,邮编211800,电话58621908。

  三、成立江浦税务所,负责江浦街道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南京市浦口区龙华路13号,邮编211800,电话58283020。

  四、成立桥林税务所,负责桥林街道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明因路,邮编211805,电话58193960。

  五、成立汤泉税务所,负责汤泉街道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南京市浦口区汤泉街道为民服务中心301-302室,邮编211802,电话58106731。

  六、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浦口区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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