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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关于第一税务所等5家派出机构挂牌成立的公告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以及省市局的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派出机构正式挂牌成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立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工作;负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的各类涉税涉费事项的受理和办理;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备案、税收证明开具等工作;负责发票、税收票证的实物管理等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南京市江宁开发区秦淮路2号,邮编211106,电话025-52138595。

  二、成立第二税务所,负责区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南京市江宁开发区秦淮路2号,邮编211106,电话025-52122168。

  三、成立东山税务所,负责东山街道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南京市江宁开发区秦淮路2号,邮编211106,电话025-52770726。

  四、成立汤山税务所,负责汤山街道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汤泉东路98号,邮编211131,电话025-87161205。

  五、成立麒麟税务所,负责麒麟街道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南京市麒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路300号D座1楼,邮编211135,电话025-84101213。

  六、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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