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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七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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