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文件内容,确保按期顺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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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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