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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的要求,东莞市国税局对本局机关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东莞市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3.东莞市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广东省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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