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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国家税务局、汕头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建立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行业协会和纳税人三方沟通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税局保税区税务分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行业协会和纳税人三方沟通机制的意见》(粤国税函[2017]8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

                                             汕头市国家税务局
                                             汕头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12月21日


———————————————— 对应法规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行业协会和纳税人三方沟通机制的意见》(粤国税函[2017]8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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