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白蕉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乾务税务分局于7月20日正式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挂牌后,承继原珠海市斗门区国家税务局、珠海市斗门区地方税务局的税费征管等职责;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白蕉税务分局挂牌后,承继原珠海市斗门区国家税务局白蕉税务分局、珠海市斗门区地方税务局白蕉税务分局的税费征管等职责;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乾务税务分局挂牌后,承继原珠海市斗门区国家税务局乾务税务分局、珠海市斗门区地方税务局乾务税务分局的税费征管等职责,并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市县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所明确事项和规定执行。
二、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办公地址为: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1173号,邮政编码:519100,联系电话:0756-6337858。原珠海市斗门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区(地址:珠海市斗门区江湾三路2号,邮政编码:519100,联系电话:0756-6337858)为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江湾办公区,原珠海市斗门区地方税务局井岸税务分局迁入该办公区。(已挂牌的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税务分局的地址、电话等基本信息见附件1。)
三、2018年7月20日起原“斗门国税”微信公众号停止使用,不再保留县(区)级税务机构微信、微博发布平台。
四、2018年7月20日起原珠海市斗门区国家税务局网站(网址:www.gd-n-tax.gov.cn/pub/003002/ZHQG/ZHQG005/)停止更新和受理业务,相关职能由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网址:www.gd-n-tax.gov.cn)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专栏承接。
五、纳税人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税务干部违纪举报、信访诉求,均可以信函方式寄送至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办公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1173号,邮政编码:519100),税收违法行为检举可以信函方式寄送至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中心(办公地址:珠海市香洲梅华西路66号,邮政编码:519000),或分别通过以下渠道提出:
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联系电话:12366;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检举电话:0756-2616200、12366;
税务干部违纪举报,举报电话:0756-5537189;
信访诉求,联系电话:0756-6337901。
六、原珠海市斗门区国家税务局、原珠海市斗门区地方税务局及其派出机构[稽查局、税务分局]的涉税涉费业务专用章停止使用,按规定启用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税费业务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代开发票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征税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退库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印花税收讫专用章(样式见附件2)。
七、新机构挂牌后,原珠海市斗门区国家税务局莲洲税务分局、珠海市斗门区地方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珠海市斗门区地方税务局井岸税务分局、珠海市斗门区地方税务局斗门税务分局、珠海市斗门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统一以“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名称对外执法。
特此公告。
附件:1.已挂牌的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税务分局基本信息表
2.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税费业务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代开发票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征税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退库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印花税收讫专用章样式。
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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