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部分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的公告
为优化税收环境,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明确我省民族自治地区及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主要留存备查资料,现将《广东省部分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予以公告。
本公告适用于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以后年度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办理事项。《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广东省部分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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