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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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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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