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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再保险业务赔款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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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再保险业务赔款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再保险业务赔款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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