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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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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批复的通知》(国税函〔2009〕58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要加强资产兼并重组过程的监管,对涉及的增值税应税行为照章征收增值税。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5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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