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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山西省汽车客票票面内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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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道路客运管理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要求,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对山西省汽车客票的票面内容做出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西省汽车客票票面“票价”下方增加购票人的身份信息,具体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由售票系统自动打印。

  二、本公告新版山西省汽车客票自2017年3月1日起启用,届时旧版山西省汽车客票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新版山西省汽车客票票样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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