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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公布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按照原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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