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公布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按照原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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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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