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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依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政策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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