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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莱芜市税务局对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莱芜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莱芜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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