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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莱芜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莱芜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等派出机构成立后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经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批准,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莱芜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莱芜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莱芜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莱芜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合并为国家税务总局莱芜市税务局稽查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莱芜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莱芜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莱芜市税务局稽查局的办公地址:莱芜市龙潭东大街69号,邮政编码:271199。

  二、莱芜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莱芜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合并后,执法职权由国家税务总局莱芜市税务局稽查局承继,执法主体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莱芜市税务局稽查局。尚未办结的事项,由国家税务总局莱芜市税务局稽查局继续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继续有效。

  三、国家税务总局莱芜市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地址:莱芜市龙潭东大街69号,邮政编码:271199,举报电话:0634-12366,0634-6256990。网络举报:/col/col62701/index.html。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莱芜市税务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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