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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我省国税系统参加“雷霆一号”专案组有功人员的决定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2006年,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变造、虚开发票进行骗税、偷税犯罪的专项行动,代号为“雷霆一号”。“雷霆一号”专案组先后摧毁了10个犯罪团伙,有效遏止了犯罪分子逃避金税工程监控、仿造真票套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行为,有力打击了利用变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骗税、偷税的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在“雷霆一号”专项行动中,我省国税系统抽调人员严格执法、业务熟练、认真负责,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0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表彰“雷霆一号”专案组有功人员的决定》(国税发[2010]30号)明确:各省(区、市)国税局参加“雷霆一号”专案的有关人员,由所在省(区、市)国税局按照公务员奖励审批权限和一定比例,予以表彰奖励。

  为表彰我省国税系统参加“雷霆一号”专案组有功人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我省国税系统拟表彰人员审核意见,省局研究决定:为省局货物和劳务税处江山同志记二等功,为省局稽查局张耀贵同志、合肥市局稽查局张磊同志记三等功。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立足本职,再创佳绩。全省广大国税人员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刻苦钻研,埋头苦干,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兢兢业业争创一流业绩,齐心协力推动全省国税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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