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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