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瑶海区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事由:逾期未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告知
通知内容:你单位年应税销售额已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在收到本《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天内(2013年6月14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逾期未报送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从2013年7月1日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1、安徽省飞虹广告气模有限责任公司:34011171170635X
2、合肥金格瑞预应力产品有限公司:340102571789922
3、安徽凯美达木业有限公司:34010256895339X
4、安徽敦基石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340102592673937
5、合肥市三建印务有限公司:340102662901705
6、合肥神璐通讯工程有限公司、:340102726325170
7、合肥瑞庭金属材料有限公司:340102595745502
8、合肥蓝宇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340103798105214
9、合肥禧福商贸有限公司: 340102678914930
10、合肥市富加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340102762768489
11、合肥腾骥达商贸有限公司:340102051467591
12、安徽融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40102568989472
13、合肥金丰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340103740861703
14、合肥方康商贸有限公司:34010256637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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