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瑶海区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事由:逾期未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告知
通知内容:你单位年应税销售额已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在收到本《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天内(2013年12月19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逾期未报送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一四年一月十六日
1、合肥水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340102669497792
2、合肥超凡商贸有限公司:340102680804060
3、合肥达杰商贸有限公司:340102686898715
4、合肥市双强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340102562156138
5、合肥市晨备商贸有限公司:340102063605410
6、合肥艾吉贸易有限公司:340102688103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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