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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1号)的有关规定,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全文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部分条款失效或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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