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纪检组:
近日,中央纪委、税务总局纪检组先后下发通知,就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国税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带头贯彻执行,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节俭过节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一、加强监督检查。要按照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的要求,紧密结合税务总局和省局此前下发的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一系列作风纪律规定,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在普遍开展监督的同时,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起到警示和震慑的作用。
二、严肃查处问责。要严肃查处《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务实节俭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国税办〔2013〕112号)中所列举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奢侈浪费等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该级国税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三、畅通监督渠道。要再次公布本级国税机关举报电话和网站,畅通举报渠道,接受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同时,要按照八项规定月报告制度要求,每月3日前向省局如实报告情况。省局举报电话:0551-62831681。举报网站: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税务干部违纪举报信箱”。
中共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纪律检查组
201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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