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降低企业杠杆率税收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降低企业杠杆率税收支持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12月29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降低企业杠杆率税收支持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5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