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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落实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

  近期,省局通过数据比对分析,发现2015年度各地上报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落实情况有较大波动,且与金税三期系统中数据存在较大差异(见附件1)。剔除金税三期数据部分缺漏因素外,政策落实不到位是主要原因,未能做到应享尽享。特别是总局允许纳税人自愿选择享受优惠政策后,享受政策的户数呈大幅下降,这与国家政策出台的初衷不符。为摸清数据差异原因,督导政策落实,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5年度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落实专项排查,现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各市局即日起至3月底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查的内容有:

  (一)政策传达、组织与领导。政策落实的组织部署情况;政策落实的工作要求;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工作开展情况;夯实各级税务部门及相关人员落实责任的措施,文件及时转发情况等。

  (二)政策宣传、辅导与落实。政策宣传、辅导、跟进的步骤;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政策落实,如是否采取网站、宣传册、主流媒体等方式将政策传达至纳税人;针对纳税人跟踪管理的手段、措施;“包保服务”开展情况等;

  (三)政策落实户情。各地“重要行业”企业户数;“重要行业”中存在新购进固定资产户数;“重要行业”中主动放弃享受优惠的户数;“重要行业”中已享受优惠企业户数及名单;对“重要行业”纳税人的个性服务等。

  (四)分析数据差异。各地要查明2015年四个季度上报数据出现变动的原因,尤其要明确解释落实企业出现减少的原因;上报数据与“金三”系统数据差异原因;从数据看政策落实不力的主客观原因;纠正偏差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二、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当前以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为代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落实是各级政府、新闻媒体、纳税人热切关注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落实的政治意义,切实承担该项政策落实的主体责任,按照《2016年全省国税工作要点》要求,以推动“基层大检查、制度大建设”活动为着力点,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重点查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市局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专门的政策落实领导小组,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精心制定自查工作方案,确定自查活动的时间表,层层分解自查任务。

  (二)扎实开展。要建立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所得税职能部门牵头、各部门紧密协作配合的格局,充分发挥省、市、县(区)、分局的四级联动效应,做到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实现“边查边改”,把政策落实到企业,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要完善手续,对符合优惠政策条件主动放弃优惠的纳税人,要核查主管税务机关是否将政策宣传到位,相关手续是否完备;要落实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并落实相关人员负责,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相关问题不再发生。对自查中发现的符合条件未享受优惠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要上门做好政策宣传辅导工作,及时为其办理补充申报。

  (三)督导检查。各市局要对本地区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情况开展重点督导,以督导促自查。同时以此次自查工作为契机,形成常态化的政策落实情况监督评价机制,定期检查各项政策执行情况,确保政策执行准确、到位。自查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向省局报告,省局对各地自查活动开展重点辅导。自查结束后,省局将通报各地政策落实情况和自查结果,并结合2016年度一季度申报情况,视情况对自查不力的地区采取督查,强力推进政策落实,严格按照绩效管理进行考核。

  三、总结上报

  各地应于3月底前,以正式文件向省局报送自查报告,并按要求填报表格(详见附件2、3),报告及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应同时上传至FTP://CENTRE/所得税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落实自查材料。

  附件:1. 全省上报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落实差异情况表

  2.“重要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落实情况表

  3.“重要行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分户统计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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