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



各地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6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61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