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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延长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的公告



【注: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本文自2017年10月31日起全文失效。】

为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决定对其征管的纳税人,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延长至2016年6月30日。

特此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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