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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地、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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