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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税收工作中发挥注册税务师作用的通知》的通知



固原地区、各市、县(区)国税局、地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税收工作中发挥注册税务师作用的通知》(国税发[2000]4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税收工作中发挥注册税务师作用的通知》(国税发[2000]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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