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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各地、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5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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