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科技局:
为扶持和鼓励我区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2008年和2009年分别对我区符合条件的25户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了初步评审。经报请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国科发火[2009]040号、国科发火[2009]283号),以下企业(名单附后)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现将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明确如下:
一、对2008年认定的15户高新技术企业,2008-2010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
二、对2009年认定的10户高新技术企业,2009年-201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
请遵照执行。
附件:2008年、2009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2008年度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1、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银川卧龙变压器有限公司
3、银川佳通轮胎有限公司
4、宁夏中卫大河机床厂有限责任公司
5、宁夏长城须崎铸造有限公司
6、宁夏力成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7、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8、宁夏多维泰瑞制药有限公司
9、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
10、宁夏多维药业有限公司
11、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12、宁夏伊品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3、宁夏大荣化工冶金有限公司
14、银川东方运输设备有限公司
15、宁夏清洁发展机制环保服务中心
2009年度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1、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青鑫炭素有限公司
2、宁夏林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3、宁夏电通华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宁夏星日电子有限公司
5、宁夏建筑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6、宁夏机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7、宁夏华亿镁业有限公司
8、宁夏三新热超导技术有限公司
9、宁夏康亚药业有限公司
10、银川方达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对应法规 ————————————————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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