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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宁夏东宇手抓餐饮有限公司等纳税人的欠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第9号令)的规定,现将截止2017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认定为非正常户纳税人的欠缴税款(不含罚款、滞纳金)情况(具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欠税纳税人公告清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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