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报送2013年度协会会员年检有关资料的函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保证会员年检内容与报送的相关资料的统一性,确保会员年检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2013年度行业会员年检工作,根据《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协会秘书处研究决定,请你们在原报送资料基础上补报以下有关资料:
1、报送税务师事务所执业会员及从业人员名单
2、报送税务师事务所会员信息变更情况统计表
3、报送事务所2013年度会费缴纳收据复印件一份(包括团体和个人会费收据);
各税务师事务所补报的资料要与会员年检资料统一装订,随行政年检资料一并报送各市国、地税局纳税服务科(中心)汇总。
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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