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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置国产设备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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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置国产设备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7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八月十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置国产设备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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