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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16〕278号)要求,我局对2016年6月1日前以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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