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市局各部门、直属单位:
按照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1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川国税函[2010]207号)要求,今年9月是全省国税系统诚信兴商宣传月,经市局研究决定,在宣传月期间,一并开展全市国税系统2008-2009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现将省局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2010年全市国税系统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纳税信用宣传活动,为构筑诚信、和谐、互动的征纳关系以及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宣传主题
2010年全市国税系统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各单位要紧扣主题,以“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为主要内容,以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载体,积极探寻税收与经济的结合点、征纳双方的共鸣点、社会公众的关注点,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诚信兴商”的浓厚氛围。
全市国税系统要认真开展2008-2009年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要宣传各级税务机关有关规范税收经济秩序,促进诚信建设的法律法规;宣传我市国税系统诚信建设的进展、成果和有益经验;宣传在诚信纳税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纳税人典型;宣传打击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的工作进展和成果。特别要大力宣传长期依法诚信纳税先进代表的典型事迹,同时要结合实际为A类信用等级纳税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此项工作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取得良好效果,市局成立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林海。
副组长:王世杰、李永诚、袁波、周建伟。
成 员:陈继英、鞠渝宾、刘 育、李长锋、吴 诚、王 平 刘毅巍、于 非、张永平、余 涛、雍太润。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纳税服务科,主要负责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项目的组织承办和日常工作。
诚信兴商宣传月期间,市局将及时发布各区县工作动态消息,交流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
四、工作安排(9月1日——9月30日)
为形成有统有分、相互呼应的宣传声势,既全面推开,又突出重点,保证宣传效果,宣传月期间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9月1-12日,启动阶段。各区县局、市局直属税务分局广泛收集国税干部和纳税人对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意见和建议,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认真研究制定活动计划,并上报市局纳税服务科。通过新闻媒体公告信用等级评定的工作信息等,努力营造诚实守信、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引导纳税人积极争评A级纳税信用等级,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报等级的申请。
第二阶段:9月13-28日,评定阶段。各区县局、市局直属税务分局分别按照评定管理办法开展好2008-2009年度纳税人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同时,开展好其他诚信兴商宣传活动。
第三阶段:9月29-30日,总结阶段。各区县局和市局直属税务分局要认真总结经验和做法,写出活动总结。于9月29日前将工作总结和《A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情况统计表》(附件3)、《201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统计表》(附件4)上报市局纳税服务科。市局纳税服务科制作纳税服务专辑,将全市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对社会进行公告。
五、工作要求
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策划,精心组织,根据自身实际把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抓出特色、抓出实效。要积极争取当地党政领导的理解与支持,主动向其汇报工作思路和安排,加强与地税、法制办和宣传媒体等有关单位的协作配合。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要严格标准。
二○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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