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特别纳税调整重大案件会审人员的通知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
为提高我省特别纳税调整案件质量,控制内部工作风险,强化重大案件集体办案和会审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重大案件会审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2]1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内部工作规程〉的通知》(税总发[2016]137号)有关规定,现将调整特别纳税调整重大案件会审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别纳税调整重大案件会审人员资格条件
(一)专职从事特别纳税调整工作5年以上;
(二)作为案件主要负责人员,参与处理补税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的特别纳税调整调查。
二、特别纳税调整重大案件会审人员名单
省局在综合审议各市(州)局推荐人员情况后,在原会审人员名单的基础上,确定调整了特别纳税调整重大案件会审人员名单。各地应及时将会审人员工作变动等情况报省局。
刘延俊 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
张强 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
徐鸿 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
钱亚林 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
李洵佳 女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
祝希 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
刘洋 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
刘斌 男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
张镱 女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
刘付永 男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
候明峰 男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
王黎明 男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
廖大龙 男 成都市龙泉驿区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科
钟叙 女 攀枝花市国家税务局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
熊宏宇 女 泸州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
方卫国 男 德阳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
梁彬 女 绵阳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管理科
吕双全 男 南充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
崔渝宁 女 乐山市国家税务局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
王承久 男 雅安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