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省国税系统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2009年1月以来,全省各级国税机关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8]124号)精神,因地制宜,精心组织,采取措施,联合行动,查处了一批重大发票违法案件,有力遏制了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的势头,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经研究,省局决定对我省国税系统2009年度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成绩突出的6个单位和12名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各级国税机关充分认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总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在各地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恪尽职守,打防并举,综合治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为维护正常的税收经济秩序做出更大贡献。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