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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派出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于2018年7月5日挂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已于2018年9月30日挂牌成立。为确保上述派出机构挂牌后相关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派出机构职责及办公地址

  (一)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达州市税务局确定的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助省局承担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的“千户集团”企业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应对、个性化服务、税源监控等事项;配合实施省局确定的大企业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应对、个性化服务、税源监控等事项;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级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办公地址为:达州市通川区西外凤凰大道569号。邮政编码:635002。

  (二)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负责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负责达州市经济开发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负责达州市辖区内石油天然气产业链(勘探、开采、加工、运输)及上下游涉油涉气企业、中石油、中石化及美国雪佛龙公司等在达投资企业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办公地址为:达州市通川区西外凤凰大道569号。邮政编码:635002。

  (三)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稽查局。负责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统筹稽查案源管理,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税务稽查、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组织查办督办税收重大违法案件;承担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及联合惩戒工作;组织落实税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联络机制;参与实施“一案双查”。办公地址为: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金兰路603号。邮政编码:635002。

  (四)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负责所辖区域(通川区、万源市、宣汉县、开江县)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承担市税务局交办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办公地址为:达州市通川区西外凤凰大道569号。邮政编码:635002。

  (五)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达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负责所辖区域(达川区、大竹县、渠县)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承担市税务局交办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办公地址为:达州市通川区西外凤凰大道569号。邮政编码:635002。

  二、有关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挂牌后,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行政相对人对上述派出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三、本公告自2018年9月30日起施行

  上述机构将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所明确事项和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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