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清理整顿成品油流通企业和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经贸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技术监督局:
根据《国家经贸委关于清理整顿成品油流通企业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的实施意见》(国经贸贸易[1999]637号),我们制定了《吉林省清理整顿成品油流通企业和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务院生产办公室、对外贸易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关于清理整顿成品油流通企业和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经贸贸易[1999]6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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