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收入确认时间问题批复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石油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收入确认时间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29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收入确认时间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295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