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国家税务局印发《“共建和谐税收.万名党员联系服务纳税人”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局、直属单位:
现将《“共建和谐税收.万名党员联系服务纳人”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市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及时以信息、简报等方式向市局反映活动特色和亮点,并在每年年底前报送总结。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共建和谐税收.万名党员联系服务纳人”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部署,从今年4月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贯彻落实市委和省局党组的要求,扎实抓好创先争优活动,按照省局党组关于开展“共建和谐税收.万名党员联系服务纳税人”主题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省局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安排,结合全省国税系统“共建和谐税收.万名党员联系服务纳税人”主题活动,全面开展全市国税系统“共建和谐税收.党员联系服务纳税人”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全体国税干部职工,努力在支持纳税人发展壮大、抓好税收收入上有新成效,在推动征管服务创新转型、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上有新进展,在加强各级党组织与纳税人党组织共建上有新突破,在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上有新气象。
(二)基本目标。“三提高、两推动”。即: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提高税收征管服务能力、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推动征纳和谐、推动科学发展。
(三)重点对象。把帮“大”(大企业、大项目、大税源)、解“难”(涉税困难和发展难关)、救“急”(紧急涉税事宜)、助“新”(新项目、新产品、新技改)以及支持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发展作为联系服务的重点。
(四)组织方式。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一对一”或“一对二”联系服务纳税人的方式,确保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有目标、有措施,取得实效。
(五)总体安排。“共建和谐税收.万名党员联系服务纳税人”主题活动是加强国税机关党建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2010年,要着重围绕全省税收收入上千亿元台阶开展主题活动;2011年,要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主题活动;2012年,要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主题活动。
二、主要任务
(一)带头送政策、促发展。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深入纳税人宣传税收法律法规,送政策上门,进一步提高税法宣传及时性、纳税咨询准确度。认真落实税情通报例会制度,把税情通报会开到企业中去,把纳税人学校办到企业中去。实施差异化、立体化的税法宣传辅导,运用上门宣讲、媒体宣传、电话沟通、网上推送、在线辅导等多种渠道和方式,把传统上门服务方式与通过电子邮件、QQ、电话、视频等现代远程服务方式结合起来,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全面落实支持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支持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支持收入分配改革、支持区域协调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努力推动纳税人发展壮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二)带头问需求、解难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深入纳税人了解掌握税收政策、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及其生产经营状况,帮助协调解决涉税困难和问题。对纳税人反映的涉税问题,予以现场解决或承诺限时解决,因条件不具备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在15日内向纳税人反馈并说明原因。在法律允许、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帮助解决纳税人反映的其他问题,尤其是影响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
(三)带头听意见、优作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听取纳税人对税收政策、征管服务、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呼声,研究改进征管服务工作、提高征管服务水平的措施办法,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征纳和谐度和税收工作的满意度。畅通征纳信息交流渠道,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渠道,及时受理纳税人的投诉和举报,合法合理处理税收争议问题。把维护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做好涉税信访工作,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稳定因素,防范涉税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带头抓共建、强党建。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开门建党”,切实加强与纳税人党组织的联系和互动,形成双向开放、优势互补、合作共建的党组织活动新模式。要与联系服务的重点企业党组织定期开展共建活动。既要组织党员干部“走出去”到纳税人中宣传、讲解税收征管措施办法和工作程序要求,参加企业党组织的活动、党课报告会;也要“请进来”邀请企业优秀党员、专家骨干为干部职工作事迹报告和专题讲座;还要携手开展帮扶困难群众、受灾群众等活动。市局机关党委要按照省局要求,积极探索开展与纳税人党组织互派党员干部挂职锻炼的方式和步骤。
此外,还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落实维权减负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办税效率,有针对性地采取纳税辅导、约谈评估、风险提示等措施,促进纳税人自觉查找和化解税收风险,增强税收风险防控能力。要带头主动拜纳税人为师,实地学习先进经营管理知识和财会技能。尤其是基层一线管理岗位的党员干部,要把联系服务点作为提高行业税收管理服务水平的试验田,重点研究,深入剖析,探索突破,做到联系一处、管好一片。
三、分类实施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目标任务,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开展联系服务纳税人活动。
要重点联系服务大企业、涉外企业和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行业纳税人和产业龙头企业、涉外企业、高科技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等纳税人,通过开展“税收为地方发展作贡献、我为党旗添光彩”等活动,努力在服务纳税人、壮大地方税源、推动经济发展上下功夫、求实效。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联系服务纳税人。市局领导将结合落实定点联系企业、调查研究等制度,县(区)局领导要结合落实领导管户制度,扎实开展联系服务纳税人活动,每年至少走访一次纳税人,接访一次纳税人,集中听取一次纳税人意见。
市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立足本职,主动参与,以支部为单位重点联系服务1-2户纳税人,围绕为纳税人服务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起好示范引领作用。
基层一线党员干部要围绕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税收征管标兵”、“优秀共产党员.纳税服务明星”,全员开展联系服务纳税人活动。税源管理服务岗位党员干部要根据管辖范围,划分党员责任区,对责任区内的全部纳税人开展“党员服务示范活动”,力争征管服务零差错、零投诉、零举报。办税服务厅要设立党员示范窗口,亮出党员身份,彰显党员作用,开展优质服务。
四、创新方式
各县(区)局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托“共建和谐税收.万名党员联系服务纳税人”主题活动载体,创新方式方法,扎实推进创先争优工作开展。
(一)公开承诺。各县(区)局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按照省国税局局长张崇明同志提出的“五好四强”和“五带五争”目标,明确本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认真制定争创目标及工作措施;明确联系服务纳税人的名单、项目、目标及措施,一并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着力在本职岗位上争先进、在日常工作中创优秀。
(二)领导点评。上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联系走访纳税人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党员领导干部还要结合分管工作,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联系走访纳税人情况进行点评。领导点评原则上每半年一次,也可根据活动进展情况和联系走访工作不定期开展。
(三)双向述职。每年年底,结合总结创先争优活动及联系走访纳税人情况,基层党组织分别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党员分别向党组织和群众进行述职,汇报开展活动及联系走访纳税人的做法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办法和措施。
(四)群众评议。结合开展活动及联系走访纳税人述职,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干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联系走访纳税人的情况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五、强化保障
(一)加强领导。市局成立创先争优暨“共建和谐税收.万名党员联系服务纳税人”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王小明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李红伟同志、机关党委书记周蜀蓉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党办、人事处、教育处、监察室、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纳税服务处为成员单位。县(市、区)局党组要切实担负组织领导职责,结合实际细化具体实施方案,建立联系服务纳税人活动示范点。各县(区)局、直属单位要在联系服务纳税人上努力出经验、出典型,发挥好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的作用。建立完善联系服务纳税人的长效机制,保障活动深入持久开展。
(二)注重结合。开展“共建和谐税收.万名党员联系服务纳税人”主题活动要注重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和“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等活动结合,找准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着力点。注重与地方产业发展规划、大企业培育规划衔接,确保联系服务纳税人、推动经济发展取得实效。注重与日常纳税服务、税源管理、征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等工作结合,进一步抓强征管服务主业,加快发展步伐。
(三)典型引路。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开展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和好经验。深入开展向全国、全省、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注意及时发现、培养、树立和推出一批党员身边的先进典型,广泛吸收群众参与、带动群众参加,在全系统形成比学赶超、齐争共创的生动局面。
(四)激励表彰。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市局党组每2年、县(区)局党组每年进行1次评选表彰。2012年“七一”前,市局党组将选送优秀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参与省局评比,由省局党组评比表彰后,向省委、总局推荐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
(五)考核检查。市局党组每年要对各县(区)局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与纳税人党组织共建的情况进行考核,市局机关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干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联系服务纳税人的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评选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对思想不重视、组织不得力、措施不到位、工作走过场的,要及时提出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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