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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会计师事务所返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5年会费结余资金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5年会费结余资金向会计师事务所返还的通知》(会协[2015]85号)要求,由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组织返还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中注协2015年会费结余资金。现将有关返还事项通知如下:

一、返还政策

按照“稳定支出,比例返还,消化结余,减轻负担,均衡发展”的原则,以2014年度中注协财务支出规模为基数,将中注协2015年实收团体会费超过2014年支出规模的部分,按照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缴纳中注协团体会费占中注协实收团体会费的比例计算2015年返还额,原渠道进行返还,多缴多返。

二、返还方式

2015年中注协会费结余资金返还采取直接抵扣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度上缴省注协团体会费的方式,即由省注协收缴的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度团体会费,为当年应缴团体会费扣除2015年返还额后的余额。

三、其他事项

请各会计师事务所收到本通知后,及时指定专人与省注协财务科确认2015年中注协会费结余资金返还金额,并核对抵扣后应缴的2016年团体会费。

联系人:任珞宁、樊文娟

联系电话:(0871)63138605

QQ号码:327727853、84011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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